婚姻自主权

基本属性

  • 拼音字母hun yin zi zhu quan
  • 拼音首字母hyzzq
  • 注音符号ㄏㄨㄣ ㄧㄣ ㄗ ㄓㄨ ㄑㄩㄢ

扩展释义

《民法通则》第103条规定:“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,禁止买卖、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”依照这条规定,一切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,不论采取什么形式,也不论与当事人的关系如何,不论是他们的父母子女,兄弟姐妹或别的亲属以及其他任何人,都是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,当事人有权请求法律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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