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乐市司法局

基本属性

  • 拼音字母zhang le shi si fa ju
  • 拼音首字母zlssfj
  • 注音符号ㄓㄤ ㄌㄜ ㄕ ㄙ ㄈㄚ ㄐㄩ

扩展释义

根据《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<长乐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(榕委办〔2011〕77号)和《中共长乐区委、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长乐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长委〔2012〕16号),设立长乐区司法局,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,正科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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